6月5日,近日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此次技术要求调整,旨在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促进节约能源,鼓励使用新能源,公告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
公告对新能源汽车技术作出要求如下: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纯电动续驶里程不低于43公里。
纯电动客车(不含快充类电动客车)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不低于50公里。
纯电动货车续驶里程不低于8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不低于5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