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记者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该局联合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通知,提出在全省推进A级旅游景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旨在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助力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全省市场监管和文化旅游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发挥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健全放心消费创建联动工作机制;要做好宣传培训,多角度、多层次宣传,调动旅游景区管理者和景区经营者参与此项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采取激励措施,鼓励支持旅游景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抓好动员部署,加大培育力度,加强跟踪指导,推动省域内旅游景区应创尽创。
通知明确,全省市场监管和文化旅游部门要紧紧围绕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5个方面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要建立健全旅游安全制度,推动旅游景区做好场地场所、设施设备、环境秩序等方面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增强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旅游景区商品质量,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做到质量、计量诚信,依法经营;旅游景区门票、停车场、景区内交通工具、游乐设施等要明码标价,无价格欺诈、捆绑销售、强制消费等行为;健全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活动,及时履行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设立、规范消费维权服务站并配备工作人员,在旅游景区醒目位置公示消费维权服务站电话及位置,及时主动依法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