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2.0”的词汇在中介朋友圈盛传 “棚改”真的又要重启了吗?
今天是7月23日,一个叫“棚改2.0”的词汇在中介朋友圈盛传,具体是怎么回事呢?“棚改”真的又要重启了吗? 一、城中村改造 7月21日召…
今天是7月23日,一个叫“棚改2.0”的词汇在中介朋友圈盛传,具体是怎么回事呢?“棚改”真的又要重启了吗?
一、城中村改造
7月21日召开的国常会上,通过了《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
会议一结束,中介朋友圈就开始铺天盖地地宣传所谓“棚改2.0”,把这当做是下半年“救市”的“终极大招”,还有说“史诗级救市”终于要来了,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其实但凡只要认真读一下标题的人,都能清楚明白的知道,这次通过的内容主题是“城中村改造”,注意,是“改造”而不是“棚改”,两者是有区别的,所谓“改造”实为“旧改”,也就是“小拆小改”,但绝不是以往的“棚改”,更不会是“大拆大建”。
内容的第二个关键词是“超大特大城市”,这就限定了改造的范围,仅限于“超大特大城市”,而不是“包括但不限于”,更不是全国范围全面启动。这里普及一下“超大特大城市”的概念,主要根据城市常住人口来划分,共有21个城市,其中7个超大城市,包括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还有14个特大城市,包括武汉、东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昆明、大连。
二、一脉相承
这一次要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并不是第一次提出,也不是“横空出世”,更不是“史诗级救市”,而是“一脉相承”。
还记得今年4月28日的政治局会议上,彼时就已经画出了大致框架,提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这是首次在高级别会议上提出的全新意见。此后少数城市就已经开始试点了,比如深圳印发了《深圳市城中村保障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指引》,目前来看是改造体量较大的城市。比如广州发布关于征集《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是全国首个将出台的专门针对城中村改造的地方性法规条例。
如果说之前是制定了大框架,那么这次的高层会议,就是落实具体规划,也就是如何执行的事情。在7月14日召开的国常会上,对428政治局会议提出的另一方面也做出了规划,通过了《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接连两次国常会的召开,可以说是对428政治局会议的回应。再接下来,应该就是相应城市的回应了,顶层设计,窗口指导,地方规划,自上而下,一脉相承。
三、改造≠棚改
既然是“一脉相承”,那就肯定不是“横空出世”,更不是所谓“棚改2.0”,中介朋友圈的“自嗨”可以消停了。
一方面,城中村改造不是“棚改”,两者之间有着明显区别。一是范围不同,这一点在前文有提到,就不赘述了。二是力度不同,早已被叫停的“棚改”,大拆大建,轰轰烈烈,席卷全国大小城市,但这次要求“优先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进行改造,成熟一个推进一个”。三是支持配套不同,“棚改”是国家启动PSL资金,用的是“货币化安置”方式,而这次却是“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把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房建设结合好”。
另一方面,“城中村改造”对低迷楼市有稳定作用。当前楼市低迷已成共识,上半年商品房的销售数据,房价的持续下行,二手房日益激增的挂牌量,都反映出了楼市的萎靡不振。然而提振需求的措施貌似已经“应出尽出”,房企债务风险依然还在,如何才能更好地“稳楼市”?或许这次“城中村改造”就是一个契机,通过城中村改造腾出优质地块,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提振住房消费需求,长期来看是有助于房地产可持续发展的。
综上所述,国常会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棚改2.0”要来了?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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