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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冯波介绍,事实上,“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并不存在制度障碍。根据现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计价有三种方式:按套(单元)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建筑面积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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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光灿也认为,住房按套内面积销售或按套销售,更有利于保障购房人的权益。他提出了另外两点原因,其一,由于公摊面积没有规范性标准,可大可小,且透明性不足,可能会损害购房人权益;其二,购房不仅要考虑交易成本,也需考虑使用成本。“后面的使用费用如暖气费等,如果按建筑面积分摊也不尽合理。”
凤凰天机中特赵秀池则有不同的看法。她提到,公摊面积怎么计量,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只是专业性较强,不为一般老百姓掌握。维持现状更有利于楼市平稳健康发展,避免由于住房面积计量口径的改变导致的各种收费标准的调整,也便于楼市的长期数据的积累与比较,更有利于科学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