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250cocoV.7.15.13(2024已更新(微信/小程序)
13。推动投融资便利化。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对自贸试验区内科创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完善债券融资支持机制,推动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通过“单一窗口”、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等开展线上保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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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强化与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充分发挥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中亚五国”相关合作机制、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等国际交流平台和多双边机制作用,支持参与或承办相关框架下活动。不断完善合作中心三级联动机制。高质量举办中国—亚欧博览会,探索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特别是中亚国家、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合作举办国家主题展会和行业专题展会。优化合作中心出入境通行证办理程序。
626250coco12。增强金融服务功能。鼓励自贸试验区内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金融机构创新合作方式、深化交流合作。支持境外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依法依规新设银行、保险、证券等法人金融机构。将自贸试验区内中外资银行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设立、变更、终止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事项,保险支公司及以下分支机构设立、迁址、撤销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事项,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报告。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加大对自贸试验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综合保税区开展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